我第三份兼職:扮公仔,在非常需要錢的情況下,我接了這份工.大熱天下,穿著全棉的毛公仔外套在商場做show,感覺如何?其實我也不太清楚,熱,濕,悶.
我所扮的公仔名叫bonbons,都幾可愛,每次在裡面望外面的人,大家都用興奮的眼神望著我的外殼,然後“好可愛啊,可吾可以影相”,普通市民這樣,明星也是這樣.但我發覺細路仔越來越暴力,他們一來到先打我幾拳,然後再同我影相,好在我做足保護措施.
每次在公仔裡面總是非常悶,加上熱,所以我必需做一些事來忘記熱的感覺,有時會影下相,有時打下機,不過時不時都要聽外面的指令,但想忘記熱的感覺是十分難的,基本上一進入裡面,衣服就會全濕,裡面溫度應該有35-45左右,而且不斷做動作,所以溫度更加高,我要不斷喝水保持排汗降溫,風扇仔,由於裡面空氣不對流,吹不涼爽.局完一個小時後,就必需出來涼爽一下,不然會暈.然後再被工作人員拉著巡游商場一圈,再陪人影相,我的工作就完成了.
其實那個可愛的公仔也挺重的,每次做完,肩膀總是很痛.全身汗臭,立即去洗手間更衣梳洗.我的人已經很瘦了,不知到這份工是否會令我更加瘦,不過做多兩次,這個推廣活動就會完滿結束了,也就是我又要開始失業了.$100一小時,好像很好,其實喝水都喝了不少錢,$200薪水很快就會花光,沒有長一點的工作,是很難有錢賺的.不過有這經驗我十分開心.